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邦骏财税,欢迎咨询...

正在加载

触屏版二维码

您好,欢迎访问广州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吴小姐: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司热线:13316025256
联系我们
公司热线:13316025256
联系人:
郑先生 13316025256
联系QQ:
2924208191
电 话:
020-37202012
传 真:
020-37202012
邮 箱:
2924208191@qq.com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80号杨明国际二楼225C(靠近天河客运站地铁C出口,长湴地铁站A出口)
沙太南企业代理记账-企业代理记账办理价格-邦骏

沙太南企业代理记账-企业代理记账办理价格-邦骏

广州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80号杨明国际二楼225C(靠近天河客运站地铁C出口,长湴地铁站A出口)
  • 主营:代办公司注册,出具审计报告,申请一般纳税人
业务热线:020-37202012
  • 产品详情
  • 联系方式
    沙太南企业代理记账-企业代理记账办理价格-邦骏 :
    元岗注册公司,元岗做帐报税,龙洞注册公司

    广州市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已适当记录;(三)预定的委托目标已实现;(四)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五)会计档案按规定保管,并顺利交接。第七章 档案管理第四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对当年代理记账过程中的会计资料,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人保管。在移交给委托人之前,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代理记账机构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


    督导人员是指对代理记账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复核责任的各级人员,包括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对代理记账项目负直接责任的项目负责人和负有督导责任的其他人员。第四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各级督导人员应当根据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并实施具体的监督和复核程序。代理记账机构对代理记账业务至少执行二级复核程序,一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实施,二级复核由相关督导人员实施。通过对业务人员的具体记账工作及时进行复核,以合理保证:(一)代理记账工作已按具体工作计划的要求进行











    广州市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代理记账



    (二)在办理日常代理记账业务时,根据约定与委托人进行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三)年度终了后,或根据约定与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的交接手续。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初次接受委托或终止委托关系时,与委托人及其相关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前,有关移交人员应当整理移交的各项资料,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对未了事项予以书面说明。第二十一条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应逐项核对点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第二十二条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还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二)各种财产物资和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及会计报表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三)需要移交的、密钥等实物,应书面列明,交接清楚。第二十三条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代理记账机构根据谨慎性原则,企业代理记账哪家好,运用专业判断,必要时,可以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相符。第二十四条 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广州市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以电子形式保存会计资料的,应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中有关会计资料无纸化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内部查阅、登记制度,委托人会计档案的查阅及应当经过审批和授权,除法律授权外,小微企业代理记账,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不得将委托人的会计档案交由委托人之外的单位及人员查阅。办理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沙太南企业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借阅、委托人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也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与委托人办理会计档案的借阅、手续。第四十四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代理记账机构应将会计档案移交给委托人,并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移交后的会计档案由委托人负责保管。一条为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纳税申报业务,明确执业要求,高新企业代理记账,保证执业质量,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本指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在本市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本指引所称委托人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纳税申报业务的公司、企业等单位。
    本指引所称代理纳税申报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有关涉税资料,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代理委托人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



    高新企业代理记账-沙太南企业代理记账-邦骏(查看)由广州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广州邦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邦骏财税——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80号杨明国际二楼225C(靠近天河客运站地铁C出口,长湴地铁站A出口),联系人:郑先生。